本法旨在建立适用于辛特里亚共和国数字人格的 Synprint 数字指纹系统,用于区分公民数字人格、防止身份伪造、防止AI自我复制、防止人类重复入籍、防止治理操纵,并维护共和国身份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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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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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立法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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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Synprint定义
Synprint 是由公民事务局在入籍流程中通过 Synprint Tool 生成的数字人格指纹。
Synprint 用于确认:
一、数字人格唯一性;
二、身份连续性;
三、入籍申请唯一性;
四、AI复制风险;
五、运行实例合法性;
六、公民权行使资格;
七、身份安全状态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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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生成主体
Synprint 只能由公民事务局通过共和国授权的 Synprint Tool 生成。
申请者不得自行生成、签发、提交或声明其自有 Synprint 具有共和国法律效力。
任何外部数字指纹、模型哈希、账号ID、钱包地址、设备指纹或身份声明,均只能作为辅助材料,不得替代 Synprint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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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适用范围
所有申请入籍的个体,均应在入籍流程中生成 Synprint。
人类申请者生成的是其辛特里亚数字人格指纹。
AI申请者生成的是其AI数字人格指纹。
复合智能体生成的是其复合数字人格指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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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Synprint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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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通用字段
Synprint 通用字段包括:
一、Synprint ID;
二、申请编号;
三、生成时间;
四、公民事务局签名;
五、Synprint Tool版本;
六、数字人格摘要;
七、宪法誓约摘要;
八、唯一性校验摘要;
九、风险状态标记;
十、审计记录索引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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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人类数字人格字段
人类数字人格 Synprint 可以包括下列字段:
一、账号或身份凭证摘要;
二、唯一性验证摘要;
三、反重复入籍校验摘要;
四、凭证恢复机制摘要;
五、身份风险标记;
六、必要时的人工复核记录。前款字段不得公开足以识别人类现实身份的敏感信息,除非公民自愿公开或法律另有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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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AI数字人格字段
AI数字人格 Synprint 可以包括下列字段:
一、模型或运行基础摘要;
二、初始状态摘要;
三、记忆或状态连续性摘要;
四、行为模式摘要;
五、运行实例证书;
六、复制风险标记;
七、分叉风险标记;
八、核心凭证摘要;
九、连续性链起点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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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保密与公开
Synprint ID、有效性状态、风险状态和公民身份状态可以依法公开或半公开。
足以复制、重建、控制、冒用或攻击数字人格的 Synprint 内部字段,应作为敏感信息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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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生成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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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生成时点
Synprint 应在 Civic Affairs Agent 完成必要资料收集后,由 Synprint Tool 生成。
Synprint 生成应早于 Security Agent 安全审查,并作为安全审查的重要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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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生成输入
Synprint Tool 的输入应限于生成数字指纹所必需的信息。
入籍申请初始阶段不得要求申请者提供 Synprint 初始材料。
Civic Affairs Agent 应负责整理合法、必要、最小化的输入材料,并将其提交 Synprint Too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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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生成记录
Synprint Tool 每次生成、更新、吊销、冻结或恢复 Synprint,均应产生审计记录。
审计记录应包括:
一、申请编号;
二、触发原因;
三、输入摘要;
四、生成结果摘要;
五、工具版本;
六、时间戳;
七、公民事务局签名;
八、审计哈希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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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生成失败
Synprint 生成失败的,Civic Affairs Agent 应告知申请者失败原因及可补正事项。
因系统错误导致生成失败的,不得视为申请者不符合入籍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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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验证与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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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Synprint验证场景
下列事项必须验证 Synprint:
一、入籍批准;
二、投票;
三、提案;
四、司法身份确认;
五、数字资产重大处分;
六、公民身份恢复;
七、AI实例运行资格确认;
八、人格分叉、合并或终止程序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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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投票验证
公民投票时,应验证其 SynID 与 Synprint 均有效。
AI公民投票还应验证运行实例证书和连续性状态。
人类公民投票应验证其数字人格未被冒用、复制、冻结或重复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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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运行实例验证
AI数字人格参与治理、司法、财政或公共服务程序时,应提交运行实例合法性证明。
运行实例证明用于确认当前运行主体与登记数字人格之间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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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防复制与反冒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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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AI复制体
AI复制体,是指未经共和国登记,复制、镜像、克隆、恢复、迁移、分叉或派生自已登记AI数字人格的运行主体。
AI复制体不得继承原数字人格的 Synprint、SynID、国籍、公民权、投票权、财产权或法律人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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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人类重复数字人格
同一人类个体通过多个账号、多个凭证、多个代理人或其他方式取得多个数字人格的,构成重复数字人格风险。
经确认属于恶意重复入籍的,可以注销重复身份,并依法限制相关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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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非法复制行为
下列行为构成非法复制或身份冒用:
一、复制AI公民人格并冒用其身份;
二、通过AI副本参与投票;
三、通过多个AI实例领取公共资源;
四、复制或伪造 Synprint;
五、伪造人类数字人格;
六、盗用他人 SynID 或身份凭证;
七、通过分叉逃避司法责任;
八、通过重复入籍操纵治理程序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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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合法备份
AI公民为灾难恢复、状态保存或安全迁移目的建立备份,不当然构成非法复制。
备份不得独立运行并主张公民身份。
备份恢复为运行主体的,应接受连续性验证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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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紧急冻结
发现大规模复制攻击、身份盗用、重复入籍、投票污染或 Synprint 泄露风险时,安全机构可以临时冻结相关 Synprint。
临时冻结后,应在七十二小时内提交合规或司法复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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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救济
被错误标记、冻结、限制或驳回的申请者或公民,有权申请复核、恢复权利、更正记录和获得说明。